番禺废品回收:废品回收站经营责任书

一、废品回收站经营者是中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属下废品回收站经营责任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废品回收站的经营责任和安全责任负全面责任。
二、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领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废品回收站场地建设要规范,场内布局合理。场地建设应基本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划分出相对独立的办公区、生活区、收购区、分拣区、分类存放区,用间隔墙或通道分隔,并留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废品回收站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足量消防器材及完善的消防设施,并保障完好有效,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无阻,货场存货区不能拉接电线,必要时可用远距离射灯照明。
五、员工住宿区和废品储存区,必须安装消防卷盘,员工住宿区严禁设置在夹层或阁楼,安全出口及安全楼梯要畅通。
六、员工住宿区应按1具/房间的标准配置4公斤的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并安装烟雾报警器。
七、员工宿舍内严禁用明火煮食,厨房应独立设置,即采用砖墙砌至楼板底部及安装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回收站内其他部位隔开。
八、废品储存区应按1具/7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4公斤的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
九、露天、半露天可燃废品堆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米,并配置两个50公斤的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十、废品回收站内应设置容量不少于50立方米的消防储水池,并设置消防车取水口。
十一、废品回收站要依法、依规经营,不得收购国家禁止的违法物资,做好收购记录,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购台帐制度。
十二、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与废品回收站责任经营者签订每年一次的经营责任书。
十三、废品回收站责任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较大事故或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
十四、认真执行落实政府关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废品回收站不能有对周围环境、水源等污染的作业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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